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7.20”事故 调查报告

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7.20”事故

调查报告

 

2018720日早上7时许,大观区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农网改造低压下户修理项目施工中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公安、安监以及辖区乡镇等部门处理,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卫计委、大观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海口镇等有关单位相关同志组成的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2018.7.2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全程参与,事故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查明了事故过程,经专家组审定、调查组讨论会商,提出了对事故认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法定代表人:刘根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6900481XA1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17004311,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73号,成立于20041111日,主要从事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不含专项审批项目),劳务服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承装、承修电力设施业务(五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永恒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贰佰万元圆整,法定代表人:梅春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6849606939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13002422-2-1,地址位于安庆市迎江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城南路2号,成立于2009217日,主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2018720日早上6时左右,现场施工承包人吴祚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四名工人(其中电工2人,辅助工2)开始在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进行农网改造低压下户工作,大约在7点左右,电工王福健悬挂在一线杆上被群众发现,群众大声呼叫一同前来的施工人员进行施救,大约半小时,120救护车将王福健(男,29岁,身份证:340801199006025519)送往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的赔偿已全部到位、遗体已火化,善后工作全部结束。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施工人员因身体原因造成猝死,具体见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记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事故专家组审查意见,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海口派出所死亡证明。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原因分析,区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属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区政府7.20 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

 事故调查组

                         2018816 

 

 

 

 

 

 

 

 

 

 

 

附:

区政府海口镇安原村新光台区7.20事故调查组名单

序号 

  

职务  

   

   

  

1 

 

吴中兴 

   

区安监局 

   


2 

 

  

副组长  

区安监局

党组成员


3 

 

尹敏

成员

区卫计委

副主任


4 

 

汪六一

成员  

大观公安分局

工作人员


5 

 

 

成员  

区总工会

工作人员


6 

 

潘文城

成员  

海口安监站

站长


7

 

徐慧

成员  

区安监局执法大队

执法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