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惠州市“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2015年3月14日3时22分许,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X210线11km+400m处发生一起牌号为川A8P998小型轿车翻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立即开展救援和现场勘查工作;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和维稳工作;同时汲取教训,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政府于3月26日成立了惠州市“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洪添同志任组长,惠东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公路局、总工会等部门派员组成,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汤志华,川A8P998小型轿车驾驶员,男,汉族,23岁,户籍地: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招贤村委招贤村122号,驾驶证号:441323199201044013;准驾车型:C1,发证机关: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领证:2011年6月2日,有效期至2017年6月2日。 事故发生后,经对驾驶员汤志华进行血液血样检验,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低于0.05mg/ml,不属于酒驾,其在事故中受伤。 (二)车辆乘客死亡情况 1.陈水雄,男,汉族,24岁,户籍住址: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平政村委平政围村1号,川A8P998小型轿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 2.许益洋,男,汉族,27岁,户籍住址:广东省惠东县大岭镇大岭居委大埔地,川A8P998小型轿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 3.钟小妮,女,汉族,25岁,户籍地址:广东省紫金县南岭镇山背村委会3号,川A8P998小型轿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 (三)车辆乘客受伤情况 1.马运钦,男,汉族,22岁,户籍住址:广东省惠东县吉隆镇吉隆居委西园街15号,川A8P998小型轿车乘客,在事故中受伤。 2.钟玉媚,女,汉族,21岁,户籍住址:广东省紫金县南岭镇山背村委会48号,川A8P998小型轿车乘客,在事故中受伤。 (四)事故车辆核查情况 川A8P998黑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登记车主:钟芳(住所:成都市武候区簇桥乡马家河村3组);实际支配人:汤志华;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核载5人,识别代号:LGXC16DF680007321,发动机号:4L81A1512,检验有效期至2010年2月28日止,保险终止日期:2009年2月4日。事故发生时,该车未按规定检验和投保,且超载1人,超速17%。 (五)事故车辆鉴定情况 川A8P998小型轿车:一是制动系、转向系、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二是后轴轮同一轴上装不同花纹的轮胎,不符合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9.1.3条之规定。 综合结论:事故发生前该车制动系、转向系、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行驶系的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川A8P998小型轿车碰撞树木前的瞬时速度为93.06km/h。 (六)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1.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当天夜间天气为晴天,无夜间路灯照明,川A8P998小型轿车左侧车身刮撞路侧灯杆后,再碰撞路边树木后仰翻。车尾距路边沿线约2.6米,车头距路边沿线约4.8米,车头右侧损毁,整车严重变形。 2.事故路段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路段是X210线,干燥沥青路面,县道二级公路,东西走向,东往巽寮,西往稔山,双向二车道,道路中间无隔离设施,限速80公里每小时,事故发生地点桩号为11km+400m处,弯道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完善,有减速带和“T”型路口标志牌。 (七)其他相关情况 1.事故路段管养情况 事故发生路段为惠东县政府与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的BT项目,名称为:县道X210线K8+000~K15+128.915段改建工程,路段全长7.128公里,设计单位: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属于二标段);监理单位:佛山市盛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春节前通车,2014年3月验收后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移交到惠东县相关部门管理,其事故路段管养由惠东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巽寮赤砂道班负责,该道班共6人,每天上午、下午对X210线进行路面巡查各一次。2015年3月13日,罗阳仕、钟荣新对8km+000m至18km+000m进行了巡查,巡查时间为上午8时至10时,下午为15时至16时,路面畅通无障碍。 2014年年底至今,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巽寮管委会”)投入了20多万元对X210线增设了减速带、标志标牌、爆闪灯等道路交通设施,2015年至事故发生前,巽寮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共3次对X210线进行事故隐患路段排查,并及时整治了部分路段,另外资金缺口较大的部分路段正在向县政府请示落实经费保障。 2.事故路段路面监控情况 事故发生路段为惠东县交警大队平海中队(以下简称“平海中队”)管辖区。现有民警6人,协警10人,负责X210线、X213线、Y706线、Y007线共约97公里路段路面执勤工作,该中队对辖区路段有巡查路段分析报告及执勤分配方案。2015年以来,平海中队对X210线落实了日常执勤,采取了与巽寮管委会等单位联勤、专项整治等方式强化了路面管控,并在跨海大桥出口处和中区路段设立了两个固定检查点,开展了“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统一行动”活动。从2015年3月1日至3月11日夜间共出动7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4起。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每周一、三、五设卡查处酒驾及道路交通违章行为。 3.辖区宣传教育情况 2015年以来,巽寮管委会联合平海中队等单位开展了进村、进学校、进企业的宣传教育,悬挂了30多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发放了500多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张。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3月14日凌晨3时22分许,汤志华驾驶川A8P998号小型轿车搭载马运钦、许益洋、陈水雄、钟玉媚、钟小妮从稔山往巽寮方向行驶,行至惠东县X210线11KM+400M处,车辆失控驶出路外碰撞路边树木侧翻,造成车上6人受伤,其中钟小妮、许益洋、陈水雄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驾驶员汤志华头部受伤,腿部骨折于4月2日出院回家治疗,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立案。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15年3月14日凌晨3时30分许,平山中队值班室值班员郑远光接警,立即通知分管交通事故处理副中队长刘松添,刘松添立即带领协警方格林赶到事故现场,并通知值班副中队长童声好,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继传和中队长黄锦辉作了情况汇报,同时,通知110要求医院、消防等单位参与救援。刘松添赶到现场后,发现2名伤者在车旁,驾驶室1人,副驾驶1人,车后排乘坐的2人在呼叫,便立即对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抢救伤员,4时20分许,驻扎在吉隆镇的惠东县消防大队二中队,惠东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先后赶到了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钟小妮、许益洋、陈水雄、钟玉媚4名伤者被送到了惠东县人民医院救治,钟小妮、许益洋、陈水雄因伤势过重死亡;汤志华、马运钦送到了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后转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救治。随后,市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陆续赶往现场,并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三)善后处理情况 目前,善后处理工作正按照有关程序进行,3名死者未火化,家属情绪稳定,赔偿工作在进一步协商中。 三、事故原因分析 汤志华驾驶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且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行经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超速行驶且未注意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存在严重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之规定,认定汤志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汤志华的严重过错,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经调查认定,惠州市“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汤志华,群众,川A8P998号小型轿驾驶员,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按照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 六、事故防范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3•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交通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的要求,让社会上人人都能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惠东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县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管辖区域行车秩序的整治力度。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车辆超速、疲劳驾车和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并加强路面巡逻执法管控,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二是督促县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及时整治,保持道路畅通。三是要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做好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设施BT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并将移交项目明确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影响移交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三)公路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一是要及时对事故路段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巡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要积极落实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X210线事故隐患路段治理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事故隐患路段得到及时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