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紫云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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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地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穆某芳,现有10余名临时雇工。企业7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11月利用鸿亿淡水鱼养殖场的部分标苗池(用于培育鱼苗)进行酸菜腌制。鸿亿淡水鱼养殖场(以下简称鸿亿养殖场),法定代表人为穆某波(穆某芳儿子),场内有2个标苗池厂房,每个厂房内有26个标苗池,标苗池直径8米、深4.5米。事发标苗池(以下称腌菜池)位于西侧厂房北侧。
2024年5月,灯塔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紫云地公司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占用淡水鱼养殖坑塘腌制酸菜,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在此期间紫云地公司停产,组织对腌制酸菜的标苗池逐个进行清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 /
8月16日6时许,穆某芳安排朱某、任某、郭某辉、金某业、闵某林等5人清理腌菜池。朱某负责操作挖掘机捞取池内酸菜,其他人在池上用水泵抽取池内残液,清理地面杂物。
13时30分许,腌菜池已清理至距池底约0.2米。任某、郭某辉在池内清理残余酸菜,装袋后放至挖掘机铲斗内运走。在地面作业的金某业、闵某林发现任某、郭某辉晕倒,呼喊救援并下池施救,也晕倒在腌菜池内。
13时35分许,穆某芳到达事故现场,安排人拨打120、119等救援电话。朱某操作挖掘机尝试用铲斗救援未果后,下池救援后晕倒。赶来救援的鸿亿养殖场1名员工身系绳索沿梯子下池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即返回地面。鸿亿养殖场其他2名员工操作挖掘机救出闵某林。
14时2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迅速救出其他4名晕倒人员,受伤6人送至医院治疗。
三、事故原因分析 /
8月17日9时,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对事发腌菜池搅动,使用泵吸式检测仪检测硫化氢浓度为16ppm(超标2倍多)。
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紫云地公司停产后,发生事故的腌菜池为最后清理,已放置两个多月,残存酸菜和腌制盐水经长期厌氧发酵,生成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在未进行通风、检测,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情况下,进入池内清理酸菜残渣,2人中毒晕倒后,后续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暴露出: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作业员工对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认知严重不足,制度规程、教育培训、预案演练等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气体检测、呼吸防护、机械通风等用品装备均未配备,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全程监护等作业要求均未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