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昆高速“1·16”事故5人死亡,原因查明,多人被严处

2020年1月16日0时43分许

在肇庆市高要区G80广昆高速公路

由东往西方向25KM+925米处路段

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5人死亡,8车损坏

直接经济损失约481.59万元


现场图片:



5月29日上午

广东省道安办召开

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

已审核通过的广昆高速肇庆段

“1·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的直接原因


驾驶人刘某安违反规定,驾驶载物后超过最高限载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疲劳驾驶,未能观察前方道路交通通行状况,未与前方同车道因车流量大而缓慢行驶的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且在发生碰撞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险导致主车道、超车道上的车辆接连发碰撞,并推行被碰撞车辆直至碰撞中心隔离带波形梁护栏引发车辆着火燃烧,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广西荣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名下车辆开展日常维护及隐患排查,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桂B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刘某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刘某安作为使用肇事车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展道路运输的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违规超载。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未对配载货物的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查,未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设备正常运作,事故发生前为桂B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未落实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参数。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未严格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柳州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未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多人被严肃处理


这起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将广西荣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广西荣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4单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责成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向柳江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要求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超限超载管理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要求肇庆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据有关规定对粤A号牌轻型厢式货车的超限超载管理问题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