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的处罚信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公布了2025年4月第五批执法信息,其中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的处罚信息引人关注。该矿井被发现存在9条违法违规行为,在2025年4月1日11时30分,有作业人员跨越正在运行的带式输送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5.3.11的规定,罚款3.84万元。
来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
煤矿工人井下跨越运行的带式输送机,可能会带来以下安全隐患和事故:
机械伤害:带式输送机运行速度通常较快,人在跨越时,若衣服、工具等被皮带边缘或转动部件挂住,身体会被强行拖拽,可能导致肢体骨折、皮肤撕裂,甚至被卷入滚筒与皮带之间,造成严重的挤压伤害,危及生命。
滑倒摔伤:带式输送机周围的地面可能因煤粉、
积水等原因比较湿滑,跨越时易滑倒,导致摔伤。而且井下空间有限,摔倒后可能会碰撞到其他设备或巷道壁,造成二次伤害。
物料掉落砸伤:跨越运行的带式输送机时,可能会触动输送带上的物料,导致物料掉落。如果掉落的物料砸中跨越者,可能造成头部、身体等部位受伤。
以下是一些相关事故案例:
山西阳泉辰通煤业“12·17”事故:2022年12月17日,辰通煤业的王某录等三人违规爬上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出井,因皮带湿滑,三人在运行的皮带上快速下滑,穿过挡煤板支架并撞向给煤机溜煤板,王某录经抢救无效死亡。
某矿防尘工事故:1994年11月24日,某矿一防尘工因联采一区挑顶的矸石堆积在人行道侧,人员不好通过,便爬上输送带行走,输送带突然运行,将其拉倒,被挤在棚梁下,身体多处受伤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