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某饲料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设备(袋式除尘器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1套)在生产过程中未启用,不符合《粉尘防爆规程》(GB15577-2018)第8.4.4条“袋式除尘器进、出口应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在风压差偏离设定值时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强制性规定,其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尘设备中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可能导致以下危险隐患: ●过载运行:风压差监测报警设备通常用于监测除尘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设备发生过载或堵塞,风压差会增大。如果监测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运行状态异常的情况可能被忽略,导致除尘设备长时间处于过载或堵塞状态,增加设备损坏的风险。 ●粉尘积聚:除尘设备如果不能正常监测风压差,可能会导致未及时清理粉尘积聚的情况。积聚的粉尘可能会堵塞设备或导致设备故障,甚至引发粉尘爆炸的危险。安全设备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设备,其性能优劣以及使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国家通过制定标准,使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开展有关生产活动,以确保安全设备发挥效用,有效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