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应急管理局对某辉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3月4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辉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该公司员工陈某某在高处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绳,安全帽下颌带未系好;
2.高处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重大隐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针对以上情形,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4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辉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该公司员工陈某某在高处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绳,安全帽下颌带未系好;
2.高处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重大隐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针对以上情形,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