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力盛喷涂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杨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6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兴力盛喷涂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没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公司安全管理员杨某某未及时排查本单位有限空间存在的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杨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嘉兴力盛喷涂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2月23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杨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