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项目安全员,因项目B地块南院的安全员请假、8月26至28日王海涛被临时由北院调至南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8月28日,在塔吊顶升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未及时发现、阻止胜富劳务公司木工进入顶升作业控制范围,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2019年9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经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执行遽捕(郑公二里(治)捕字〔2019〕10174号),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