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被处罚

该文号为“﹝冀邯﹞应急罚﹝2022﹞非煤00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1)-80m水平盲副井马头门处,作业场所湿球温度为23℃,风速为0.20m/s,低于规程要求;(2)地下矿山现状图5月份没有更新,且-480m水平现状图未正确标记已掘巷道的规格(如溜井等);(3)掘进工、支柱工等工种岗位风险辨识缺少通风工序的岗位风险辨识。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