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一餐厅天然气爆炸事故刑事责任分析

① 事故概况

2018年7月20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兴云东路某商场第3层一餐厅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20万元(人民币,下同)。直接原因系事发餐厅厨房的燃气主管道预留口未封堵,通气后天然气泄漏并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② 责任分析

a.燃气公司生产运营部巡线员李某军,未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上岗资格,对某商场天然气管道验收和调压箱控制阀门等情况不熟悉,在未得到现场交底的情况下,错将控制某商场第3层天然气管道的阀门当成控制第6层天然气管道的阀门打开,导致天然气直接供往某商场第3层正在装修施工的事发餐厅厨房并发生泄漏、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b.伍某涛经燃气公司指派负责某商场第3层事发餐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现场施工的安全、进度等工作。经伍某涛和设计人员授权同意,施工单位班组长买某瑞安排施工人员将某商场第3层天然气主管道在事发餐厅预留的燃气管道末端进行了切断及改道工程,但没有在新铺设的管道末端处安装任何隔断或封堵装置,违反了相关规定。直至事故发生,伍某涛没有监督买某瑞落实整改问题。

c.黄某民经燃气公司指派担任某商场燃气工程的现场代表,负责管理现场施工的安全、进度等工作。同意施工单位班组长买某瑞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施工人员将第3层天然气主管道在施工时(验收前)即接驳上第1层至第6层的主管道,且未采取任何的隔断措施。黄某民组织对某商场第3层天然气主管道进行验收,但未通过验收,之后对相关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d.施工单位班组长买某瑞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行为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对项目工地现场管理存在失职行为。

③ 刑事处罚情况

二审判处:李某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伍某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黄某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买某瑞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