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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安徽:工地执行经理和劳务单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点击:
1052
时间
2022-05-14 01:33:49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官方微信公众号“蜀山发布”
7日深夜通报
,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6日筛查发现的蜀山区小庙镇无症状感染者舒某某,其工作地
西城梅苑安置点工地
执行经理陆某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施工劳务单位负责人王某某违反防疫相关规定
,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一定后果。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该二人依法行政拘留
,并视情对其他责任人依法追责。同时责令工地立即整改,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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