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某饲料公司因违规动火作业、违规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被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

2021年8月27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在孝感市某饲料公司检查时发现,离生产车间10米间隔的地坑中,2名工人正在作业,地坑深约10米,只有两个小口,作业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无其他安全措施;在三楼除尘车间动火作业现场,未见动火作业方案及相关票证。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违反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履行下列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两项共计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