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诗丽堂悦欣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2021年10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对南充市顺庆区诗丽堂悦欣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2020年11月10日购进100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属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未经依法注册。该公司在进货时未向供货企业索取相关资质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无法对该产品进行追溯。至案发时,共使用了57支,剩余43支还未使用。该公司使用未经依法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且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分别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执法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警告、没收43支未依法注册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