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船违法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废弃物,厦门海警局提起生态赔偿公益诉讼,作业船所在公司被判128万余元生态修复赔偿金……厦门海警局举办海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赔偿金交付仪式,正式将生态修复赔偿金交付厦门中华白海豚文昌鱼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这笔生态修复赔偿金将用于海洋保护区环境损害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海警执法人员现场查证。
2021年7月,厦门海警局执法人员经线索摸排,发现某公司疏浚作业船从事厦门某海洋工程疏浚倾倒作业时,未按规定将疏浚物倾倒在东碇海洋倾倒区,直接倾倒在翔安区刘五店外侧附近海域,共倾倒海洋疏浚物高达64700立方米、违法倾废面积115275平方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五十九条规定“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被厦门海警局立非法倾废案顶格罚款20万元。经厦门海警局查明,案发海域系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中的中华白海豚保护区,该倾倒行为严重危害中华白海豚栖息地生态安全,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1月,厦门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要求,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被告某公司表示同意承担1281060元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海上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履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责任。据悉,该案是全国海警第一起以原告身份发起的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施行后,首例由海警机构依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