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0时27分,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发生火灾,当地消防部门和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扑火、救援和伤者救治工作。事发时该医养中心共19人,安全转移5人,14人送医。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伤者正在全力救治。
事件发生后,衡阳市迅速成立了现场核实组、医疗救治组、事故调查组(含案件侦办组)、善后处理组、追责问责组等,相关工作有力有序展开。为做好伤员救治工作,衡阳市调集优质医疗资源,邀请专家会诊,实行“一人一策”,确保每位伤者得到有效治疗和护理。
事故调查组反馈,初步调查原因为用电起火,起火点位于该医养中心三楼西南角,具体情况仍在作进一步调查。
衡阳市1月8日上午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要求举一反三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纵横交错、直击底层”的方式,紧盯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路面交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地毯式”“起底式”排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来雁医养中心法定代表人祝某某等12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传唤,对直接责任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衡阳市委当天召开常委会议,对石鼓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作出提名免职处理决定。石鼓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对石鼓区民政局局长、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作出免职处理的决定,对五一街道党工委书记作出停职的决定。同时,对石鼓区卫健部门有关同志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事立案。待事故调查结论出来后,将进一步依法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安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