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违法案

2017年3月21日,昌吉州安监局执法人员对玛纳斯县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玛纳斯县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作假,未对被派遣劳动者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公司液氨库区、氢站、油库重大危险源未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分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昌吉州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合并处罚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