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通报内蒙古公主岭风场“3.14”风机着火事故的处罚

记者获悉,1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通报关于公主岭风电场“3·14”风机机舱着火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20万元整。

根据早前国家能源局的事故通报显示,3月14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主岭风场发生设备事故。14日13时07分,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主岭风场26号风机在运行中,因变频器内部故障导致网侧保险熔断,定子接触器分断时产生弧光放电,引起定子接触器内部接地或短路发生火灾,造成机舱烧损。

据了解,公主岭风电场装机规模4.95万千瓦,共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风电机组。该风电场2009年11月23日正式投入运行,由于运行年限比较长,机组故障率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