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案例一」:因同样问题,10家企业被罚18.6万


近日烟台应急管理局对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问题被处罚的10家企业予以公开曝光,问题都是“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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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案例二」: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20000元


2020年7月27日,浙江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中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叉车驾驶员未持有叉车驾驶证驾驶叉车运送货物;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浙江中野塑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10000元

2020年7月30日,浙江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凤桥镇的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如实记录(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书。2020年8月27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45万元


2020年5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深圳市杰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10条问题,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6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该公司合并处以4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