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1煤矿停产,罚款75万!
2021年8月2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对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该矿:
矿井未设立安全费用专户;
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矿在上级公司的财务中心内部账户安全费用结余余额为1379.54万元,《余额对账单》显示截止6月30日该内部账户安全费用余额为零元,用于支付电费1321.24万元、支付职工工资58.3万元。
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决定:
1.责令矿井停产整顿3日,处罚款人民币75万元整;
2.对矿长高某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合并责令矿井停产整顿3日,处罚款人民币7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