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死亡!山西两煤矿突发事故,已责令停产整顿

关于责令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1个月。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撤销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一级标准化等级
三、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1个月。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撤销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一级标准化等级

三、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