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骑电动车的注意了!干这事也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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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上男子酒驾电动车并逆行

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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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电动车与路缘石发生碰撞

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喝酒不开车

也包括电动车

很多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惨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最后害人又害己

江西也发生多起这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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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

导致交通事故

2019年8月2日,被告人胡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前往靖安县某超市,途经靖安县某大街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经鉴定,胡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29.07mg/100ml,属醉酒驾驶。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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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二轮电动车致人死亡 

老人危险驾驶担全责

2020年4月19日晚,朱某在喝了白酒后驾驶一辆无牌、车况不合格的二轮电动车回家途中,与前方横过道路的贺某、刘某、王某三人发生碰撞,造成贺某、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及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颜某、周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46940.3元。


记住啦

不仅不能喝酒开车

也不能驾驶超标电动车

国标电动车必须满足

 ✔ 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

 ✔ 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

 ✔ 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

 ✔ 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

 ✔ 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提示音;

 ✔ 鞍座长度不大于0.35m;

 ✔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

 ✔ 电机功率必须不高于400W。


此外,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只要有一项规定不满足,都属于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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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还记得之前网上疯传的视频吗?
老夫妻骑车横穿马路 
下一秒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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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发现

这是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

3月8日中午

一名68岁老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70岁老伴

行驶到路口与一辆黑色汽车发生碰撞

巨大的冲击力使两人连人带车

在空中旋转两周后

重重摔落在地
电动车当场解体
该事故造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老人受重伤
其老伴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老人为了省去几十秒等红灯的时间横穿马路,却让自己和妻子付出了一死一伤,一辈子时间的代价,太不值得了!

然而在这起事故中,除了被撞飞的这对老夫妻外,引起网友关注的还有另外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视频里看到,在两位老人被撞之后,紧随其后的这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险些也骑了出去,但显然已经被当时的画面冲击到,吓得连连后退

网友留言:血淋淋的教训就在眼前,这应该是全程受教育最深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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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横穿马路的行为
就是我们俗称的“鬼探头”式过马路
无视交通规则
缺乏安全意识
你就要因此付出代价!

再次提醒大家

遵守法规

远离酒驾

远离不合格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