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十大典型案例谈煤矿风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
2021年1月10日下午13时许,栖霞市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22名矿工被困。截止25日下午,山东栖霞笏山金矿事故22名被困矿工中,11名生还,10名遇难,1名仍在搜寻。9名遇难矿工因受二次爆炸冲击遇难。煤矿事故时有发生,本文结合2020年全国煤矿十大典型案例谈谈煤矿的安全风险及安责险。
国家矿山安监局公布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一)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松藻煤矿二号大倾角运煤上山胶带下方煤矸堆积,起火点标高处回程托辊被卡死、磨穿形成破口,内部沉积粉煤;磨损严重的胶带与起火点回程托辊滑动摩擦产生高温和火星,点燃回程托辊破口内积存粉煤;胶带输送机运转监护工发现胶带异常情况,电话通知地面集控中心停止胶带运行,紧急停机后静止的胶带被引燃,胶带阻燃性能不合格、巷道倾角大、上行通风,火势增强,引起胶带和煤混合燃烧。
(二)湖南衡阳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故
2020年11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煤业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484.03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源江山煤矿超深越界在-500m水平上山巷道式开采急倾斜煤层(56°),在矿压和上部水压共同作用下发生抽冒,导通上部导子二矿-350m至-410m采空区积水,大量老空积水迅速溃入源江山煤矿-500m水平,并迅速上升稳定至-465m,导致井巷被淹,造成重大人员亡。
(三)重庆永川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12·4”重大火灾事故
2020年12月4日,重庆市胜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杰回收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吊水洞煤矿)回收设备时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632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胜杰回收公司在吊水洞煤矿井下回撤作业时,回撤人员在-85m水泵硐室内违规使用氧气/液化石油气切割水泵吸水管,掉落的高温熔渣引燃了水仓吸水井内沉积的油垢,油垢和岩层渗出油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在火风压作用下蔓延至进风巷,造成人员伤亡。
重庆吊水洞煤矿事故初步分析系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时违规作业引发,23人遇难。
(四)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22”较大冲击地压事故
2020年2月22日,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53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区域煤层及其顶底板具有冲击倾向性,煤岩体埋藏深,FD8断层与工作面形成三角区,FD8与FD6断层形成楔形地堑结构,工作面见方及上覆岩层大范围悬顶造成局部高应力聚集;大区域构造应力调整及工作面开采扰动,诱发冲击地压事故发生。
(五)云南曲靖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
2020年2月29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恒进商贸有限公司罗平县树根田煤矿发生较大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3号联络上山掘进工作面违规空帮空顶掘进作业导致顶板垮落。
(六)陕西韩城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10”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0年6月10日,陕西省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数量、抽采时间不够,突出危险性预测流于形式,违规掘进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七)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 较大煤尘爆炸事故
2020年8月20日,山东省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3.68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35003综放工作面采煤机截割过程中滚筒截齿与中间巷金属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钢带)机械摩擦产生的火花,引燃截割中间巷松软煤体扬起的煤尘(悬浮尘),导致煤尘爆炸。
(八)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10·20”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20年10月20日,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生煤业)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73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井下密闭区域内顶板垮落,撞击金属物体产生火花,引发瓦斯爆炸、摧毁密闭墙,横飞的料石击中1208回风顺槽内的作业人员,导致人员伤亡。
(九)陕西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1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0年11月4日,陕西省铜川市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32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59轨道下山下段掘进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在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和异常情况后,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继续冒险组织生产,综掘机割煤诱导突出。
(十)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11·11”较大透水事故
2020年11月11日,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较大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570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及东侧区域存在老空区、废弃巷道和大量老空积水,未按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掘进时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直接掘透废弃巷道,导致大量老空水瞬间涌出,造成事故发生。
小结:从以上十大典型案例来看,发生原因主要有火灾、爆炸、透水、顶板事故。其中可以看出,火灾与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更大。
笔者试图寻找最新的数据,但是只是找到了2016年的。据统计,2004年美国百万吨死亡率为0.027,而我国2016年百万吨死亡率为0.159。虽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北京科技大学的研究指出,2007—2016年,煤矿较大和重大事故被有效遏制,但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顶板事故最为频发,瓦斯是造成一次伤亡最大的煤矿事故;贵州煤矿安全形势最为严峻。
研究是基于国家安监总局煤矿事故统计数据展开的,从事故级别、类型、地点3个维度进行了分析。
事故级别:一般将事故分为4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从2007-2016,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5 起,其中最严重的2009 年发生3 起,死亡人数达216 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
事故类型:2006—2017年,顶板、运输、瓦斯事故总量最大。顶板和瓦斯事故是近10 年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占比分别为35.5%和27.8%。瓦斯事故发生频率虽低于运输事故,但死亡率是其2 倍之多,因此,顶板、运输、瓦斯是控制事故总量的重点。火灾发生起数只占0.49%,死亡数占7.32%,反映了火灾是容易发生特重大事故的一类。因此瓦斯、火灾是控制大型事故的关键。顶板事故乡镇煤矿发生最多,运输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是井筒和车场,除了钢丝绳断裂的一些坠罐事故,绝大部分是跑车事故。火灾事故主要有电缆短路和压缩机高温作业引起木支护燃烧造成中毒窒息。机电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但并不是由于井下机电化带来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是因为管理制度不严格,工人麻痹大意引起。
事故地点:数据显示,2007—2016 年全国煤矿事故中高发省份分别是贵州、湖南、云南、山西、四川、重庆、黑龙江。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看,贵州省最为严峻。我国的云贵川地区煤矿事故发生频率极高,主要由于西南地区的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瓦斯含量高,煤层薄,同时南方地区雨水充沛,容易造成水灾。数据显示,山西省发生特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位居全国第一,总死亡人数第二。主要由于瓦斯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人数较多。同时山西省存在一大批落后产能和较多私营小煤矿,生产技术及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盈利目的强,生产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造成了山西省煤矿事故频发,死亡惨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办[2017]140号 从2018.01.01开始实施
其中规定: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各个地区,如重庆、山西、湖南等地政府对于煤矿方面的安责险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关于保险责任: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关于费率:
第十一条 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定,可以根据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次数进行调整。
(二)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各地区可以参考以上因素,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费率浮动。
后记:安全生产大过天,因为人命关天。希望企业都能吸取教训,不让山东栖霞金矿事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