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泄漏辐射
最近,国家颁布了GB 9706.103-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该标准修订采用IEC 60601-1-3:2013(MOD),代替GB 9706.103-1997。
该标准是诊断X射线设备防护防护的基础标准,有很多新的知识内容,《职业病防治博士工作站》分几期跟大家一起来学习。
今天的内容是关于泄漏辐射的防护。
泄漏辐射定义:穿过辐射源防护屏蔽的电离辐射,以及对某些X射线发生器在加载前和加载后穿过辐射窗(如栅控X射线管)的电离辐射。
X射线设备应包括防止患者、操作者和其他工作人员遭受泄漏辐射的适当措施。
在预期用途中可接受且由泄漏辐射导致的辐射剂量应由风险管理文档或采用专用标准来确定。
-对于患者,由检查产生的辐射剂量;
-对于其他人员,从患者散射的X射线辐射产生的剂量。
在正常使用中,泄漏辐射不应对以下人员接受的辐射剂量有显著的影响:
-操作者;
-加载期间出现在检查室的其他人员(如抱着孩子的父母,其他患者或人员);
-患者身上不需要成像的部位。
下面第2至第5点中有关X射线管组件和X射线源组件泄漏辐射的要求足以证明符合本条款要求。
通过检查风险管理文档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无论X射线源组件还是X射线影像接收器在正常使用中加载期间都不应用手持。
如有例外,应在风险管理文档或采用专用标准来证明其合理性。
通过检查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各X射线管组件及X射线源组件的随附文件应说明加载因素,如果该加载因素在标称X射线管电压下,也要对应于规定的每小时阳极最大输人能量,为此,规定的每小时阳极最大输人能量可看作:
-在可施加的X射线管电压下以间歇方式,按摄影定额相当于1h内总的电流时间积加载时所允许的值;
-或相当于规定的连续阳极输入功率值。
通过检查随附文件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X射线管组件和X射线源组件在加载状态下的泄漏辐射,当其在相当于基准加载条件下以标称X射线管电压运行时,距焦点1m处,1h内在任一100cm2区域(主要线性尺寸不大于20cm)的空气比释动能不应超过1.0mGy。专用标准可对不同X射线设备的泄漏辐射规定不同的限值。
通过以下试验程序来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a)将辐射窗完全封闭,以保证泄漏辐射的测量不受通过辐射窗的辐射的影响。为此目的所采用的罩应尽可能紧密地封住辐射窗,但不能让它搭接到有效封闭范围之外。
b)试验期间的加载:
1)在试验过程中,采用X射线管组件或X射线源组件的标称X射线管电压;
2)在某一常规X射线管电流下,采用透视,或在某一常规电流时间积下,采用摄影;
3)在试验期间的任何情况下,加载不得超过规定的定额。
c)必要时先通过测量对泄漏辐射会有怎样的影响来先确定组件正常使用所规定的设置及位态。在试验中,采用对一致性最不利的设置和位态的组合。
d)用适当的加载因素,对距焦点1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或空气比释动能率进行足够的测量,以建立整个球面上的泄漏辐射分布图。
e)将在实际使用的加载因素下的测量值换算到与在随附文件中所说明的基准加载条件(根据12.3)相应的1h空气比释动能的值上。
f)考虑到允许在一定面积上取平均值(如第4点所述),对测量值进行必要的调整。
g)在理解所获得的结果过程中,如果这些结果有可能影响一致性结果的最终确定,可重复c)并且在其他调整位置和状态下,按照d)~f)再进行测量。
h)如果按照试验程序获得的测量值均不超过要求的极限值,可以认为符合要求。
在非加载状态下,X射线管组件和X射线源组件距任何易接近表面5Cm处的泄漏辐射,1h内在任一10cm2的区域(主要线性尺寸不超过5cm)上的平均空气比释动能应不超过20μGy。
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下列试验程序加以验证:
a)X射线设备、装置或组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运行,而不是在最不符合要求的加载状态下运行;
b)距易接近的表面5cm处,对空气比释动能或空气比释动能率进行足够数量的测试来建立整个表面上1h泄漏辐射的分布图;
c)考虑到允许在个区域上求平均值(如12.5),对测试值进行必要的调整;
d)如果按照试验程序获得的测量值均不超过所要求的限值,可认为符合要求。
泄漏辐射的防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