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城市安全风险预警的通报 市应急局
一、11月城市安全形势
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8人,受伤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下降44.4%,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4.3%。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0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150%、800%;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61.9%、58.8%;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
火灾事故方面:共发生火灾120起,导致2人死亡(住宅类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502.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2.3万元,同比火灾起数下降50.2%,死亡人数上升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4.0%。
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共发生统计类道路交通事故117起(含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47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30.8%、26.6%,发生1起死亡3人的非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6起,死亡24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5起、下降17.68%,死亡人数减少55人、下降18.3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
二、11月城市安全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风险
11月份,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特别是事故起数下降幅度较大,但仍有一些风险值得关注。
一是城市公共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11月19日,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大源北支路面包之家发生一起广告牌脱落砸伤行人事故,造成1人受中度伤、5人受轻伤。暴露出临街户外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仍不到位;11月15日9时,青羊区苏坡街道光华大道跨线桥一辆货车撞上4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致2人受中度伤、2人受轻伤,事故警示我们冬季雾天多、道路可见度降低,需严格执行环卫人员作业时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标识的配戴,尽可能减少交通高峰时段清扫作业。
二是高处坠落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11月,全市共发生20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0起,占比50%。事故涉及家庭装修、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领域,事故主要原因还是违规作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冬季安全防护设备穿戴困难,不穿戴安全设备、不挂安全绳的现象增多,高坠风险增大,需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
三、12月城市安全主要风险提示
12月安全生产与11月相比没有明显变化,要高度重视企业年底赶工期容易急视安全而引发事故,在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要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冬春火灾防范工作。
一是冬春火灾逼近“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平均气温较历史同期偏高0.8℃,降水量(5毫米)偏少3成左右,加之冬季用电用气量大,诱发火灾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市部分重点林区林下可燃物每公顷高达40—50吨,超出国际公认发生森林大火30吨的临界值,森林火险等级高于常年。
二是引发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风险较高。从应急部统计数据看,近10年来国内外12月份发生22起典型危化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几乎都是危化品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主要原因是,冬季危化企业室外设施设备易冻凝、破裂泄漏,以及密闭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易集聚引发中毒、爆炸。
三是年终岁尾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凸显。各行业进入赶工阶段,企业商家全面促销,公路货运量及周转量高位运行,伴随较高风险;加之冬季团雾天气多发,尤其是夜间23时—次日9时,我市厦蓉高速1790—1842路段、沪蓉高速1687—1689、1690—1693、1696—1697路段、京昆高速1980—2000路段团雾多发,年均发生次数在50次以上、最高达180次,极易造成驾驶人瞬间失去视线、应对不及,引发多车连环相撞。冬季市民游客前往西部山区泡温泉、赏冰雪大量增加,需关注雨雪路面交通管控。
四、12月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年终岁末事故反弹和“翘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会7个专委会牵头制定城乡消防、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整治防范风险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不力等问题,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市政府安委会成立11个督查组,对各区(市)县全面开展暗访督查,推动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和措施。
二是实施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照《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对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化工园区整体性风险评估和企业岗位风险清单编制,加快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体系;聚焦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三重一高”企业风险管控、使用环节溯源管理、纸单交易企业监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整体安全水平。
三是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是消除群众身边火灾隐患,全面治理火灾高危行业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夯实警消联动执法、消防基础设施前置、社区隐患排查治理“三项机制”,持续抓好大型城市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电动自行车和316处消防不放心点位的专项整治,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
四是扎实做好重大隐患“清零销号”。对国家、省、市2019年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项一项进行梳理,对完成整治任务的,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对正在整治的,督促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对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治要求完成整治的,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从严实施奖惩,并督促加快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2019年12月城市安全风险预警研判分析报告
附件
2019年12月城市安全风险预警研判分析报告
一、11月城市安全形势
(一)生产安全事故概况。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8人,受伤5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0起、死亡9人;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7人;发生一起非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详见图1。
图1 2019年11月事故起数行业(按管理分)分布图
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环比(含重点行业)详见表1。
表1 2019年11月两项指标同比环比情况一览表
名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备注 | ||
同比(±%) | 环比(±%) | 同比(±%) | 环比(±%) | ||
总事故起数 | -44.4 | -4.8 | -14.3 | -14.3 | |
建筑施工 | 150 | 11.1 | 800 | 0 | |
道路运输 | -61.9 | -20 | -58.8 | -30 |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6起,死亡24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5起、下降17.68%,死亡人数减少55人、下降18.3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事故行业(按管理分)与区(市)县分布详见图2和图3
图2 2019年1-11月事故起数行业(按管理分)分布图
图3 2019年1-11月事故与死亡人数地区分布统计图
- 道路交通事故概况。全市共发生统计类道路交通事故117起(含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47人,同比事故减少52起,下降30.8%;同比死亡减少17人,下降26.6%,发生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 火灾事故概况。共发生火灾120起,导致2人死亡(住宅类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502.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2.3万元;同比火灾起数下降50.2%,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4.0%。
(四)隐患情况
1.重大危险源与危险化学品系统预警及处置情况。11月共处置各类报警信息479条,同/环比分别下降38.9%、8.9%,仅预警报警同比上升,上升8.8%。从行业来看化工(140次)、加气站(95次)、加油站(57次)、液化石油气(49次)、涉氨(46次)等报警较多,占各类报警总数的80.8%。。
表2 11月报警涉患分类统计表
序号 | 涉患类别 | 预警报警次数 | 故障报警次数 | 离线报警次数 | 小计 |
1 | 特殊情况 | 46 | 45 | 69 | 160 |
2 | 传输设备 | 1 | 39 | 48 | 88 |
3 | 安全操作 | 63 | / | / | 63 |
4 | 安防设备 | 12 | 46 | 1 | 59 |
5 | 供电设备 | / | 14 | 38 | 52 |
6 | 情况不明 | 26 | / | / | 26 |
7 | 网络设备 | / | / | 19 | 19 |
8 | 生产设备 | 12 | / | / | 12 |
合计 | 160 | 144 | 175 | 479 |
11月,处置预警报警160次(其中探测器预警报警156次),环比下降4.8%。从预警报警类型来看,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探测预警报警112次,占11月预警报警的70.0%,详见图4。
图4 重点类型预警报警占比图
本月发生预警(探测器)报警企业65家,主要集中在上午8—12点、下午14点、16点、18点企业生产作业高峰期。重点预警报警的企业有7家:中食成都冷藏物流、都江堰市宁江燃料供应公司等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成都国光电气、成都超旭燃气等4家普通危险源企业;其余报警主要是由于设备(检修)调试、工艺操作等情况导致,都能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本月企业设备/线路故障、离线报警情况同/环比均有所下降,而报警主要集中在9—11点、14—17点,主要分布在双流(37次)、龙泉驿(30次)、青白江(25次)、彭州(24次)、新津(21次)等区(市)县。从隐患判定上统计分析,可能存在隐患的故障、离线报警121次,非隐患类198次,其中隐患类统计中供电设备问题最多,占42.1%,其次安防(生产)设备及传输设备问题;非隐患类统计中传输设备类问题(企业有计划性的活动导致)最多,占68.7%,其次就是电力问题(企业无法控制的断电)和网络问题。故障、离线报警企业204家,其中涉及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成都西部呈祥化工物流等38家重大危险源监管企业,成都绮达化工、四川龙恒实业等166家普通监管企业。
- 城市安全风险与挂牌督办情况。城市安全风险数量多、分布广,目前,全市共辨识241382风险源,不仅有单一风险,也有复合型风险。从10+4重点行业领域来看,风险主要集中在人员密集场所、规上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类型以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居多,其他伤害类型不断涌现,占已辨识风险类型总数的9%,想不到、认不清的风险仍是难题。市政给排水、公交运营、城镇燃气及轨道交通运营领域,风险源数量占城市生命线风险源总数的88.8%,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运营安全风险不断凸显。另外,挂牌督办的彭州宏宁液化气公司安全隐患、高新区南都领秀、原筑小区消防隐患等12项重大风险隐患有待治理;97个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点位未完成治理,主要集中在居民小区。各市级相关部门推进“六大行动”、“13项重点工程”、“12大重点领域”等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进展缓慢。
- 上月预警的风险及隐患处置情况。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风险预警工作,对本行业领域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加强了防控与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吸取无锡桥梁侧翻事故教训,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成交公路〔2019〕99号),并联合市城管委开展了桥梁专项整治及执法检查,确保全市城市桥梁安全可控。市公安交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管理的通知》,依托市道安办,健全完善货运车辆治超体系,联合交通运输部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同时紧盯重点凝冻、雨雾多发地区和路段、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采取相应措施,加大路面秩序管控,积极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市水务局针对“10.4”、“10.6”事故,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水务系统排水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供/排水处全面辨识辖区供水、排水企业涉及的有限空间及管控情况,摸清底数;针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并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二、11月城市安全事故灾害暴露出的主要风险
11月份,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但从事故分析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需关注的风险。
一是城市公共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11月19日,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大源北支路面包之家发生一起广告牌脱落砸伤行人事故,造成1人受中度伤、5人受轻伤。暴露出临街户外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仍不到位;11月15日9时,青羊区苏坡街道光华大道跨线桥一辆货车撞上4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致2人受中度伤、2人受轻伤,事故警示我们冬季雾天多、道路可见度降低,需严格执行环卫人员作业时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标识的配戴,尽可能减少交通高峰时段清扫作业。
二是高处坠落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11月,全市共发生20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0起,占比50%。事故涉及家庭装修、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领域,事故主要原因还是违规作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冬季安全防护设备穿戴困难,不穿戴安全设备、不挂安全绳的现象增多,高坠风险增大,需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
三是企业生产作业高峰时段违章违规较多。根据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中预警报警、故障、离线报警时段分布来看,预警报警频发时段暴露出企业早高峰生产作业频繁、违章违规作业较多,另外故障/离线报警频发暴露出企业生产作业高峰时段报警传输设备出现故障、供电设备断电较多、人为违规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多发,详见图5与图6。
图5 11月预警报警发生时段分布图
图6 11月故障/离线发生时段分布图
三、12月城市主要安全风险提示
一是预测12月事故起数较多,事故防范压力大。通过灰色预测GM(1,1)模型对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事故起数进行计算:
作AGO生成序列,根据生成序列得到数据矩阵B,yn
从而模型可表示为
代入原始数据得到模型:
通过模型计算及误差分析,预测2019年12月份事故发生起数为36起,平均相对误差为24.8%。预测2019年12月事故起数较多。2017年12月与2018年12月事故起数环比分析有降有升,分别下降14.3%、上升37.5%,因此12月作为一年最后一个月赶工期现象突出,事故防范工作压力大。详见图7。
图7 2017年、2018年月度事故和2019年1—11月事故起数统计图
二是冬春火灾逼近“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平均气温较历史同期偏高0.8℃,降水量(5毫米)偏少3成左右,加之冬季用电用气量大,诱发火灾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市部分重点林区林下可燃物每公顷高达40—50吨,超出国际公认发生森林大火30吨的临界值,森林火险等级高于常年。
三是引发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的安全风险突出。从应急管理部统计数据看,近10年来国内外12月份发生22起典型危化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几乎都是危化品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应注意低温造成一些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季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
四是岁末年终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凸显。年底各行各业赶工期、赶进度,运输需求增大,企业商家进入促销旺季,公路货运量及周转量高位运行,安全风险增大;冬季前往甘孜、阿坝泡温泉、赏冰雪等游客增多,面包车、大客车非法营运现象可能抬头。同时,冬季团雾天气多发,极易造成驾驶人瞬间失去视线、应对不及,导致多车相撞事故。尤其是夜间11点—早上9点,厦蓉高速1790—1842路段、沪蓉高速1687—1689、1690—1693、1696 —1697路段、京昆高速1980—2000路段团雾多发,年均发生次数均在50次以上,最高达180次。
四、12月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措施及建议
(一)政府及行业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年终岁末事故反弹和“翘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会7个专委会牵头制定城乡消防、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整治防范风险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不力等问题,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市政府安委会成立11个督查组,对各区(市)县全面开展暗访督查,推动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和措施。
二是实施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照《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对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化工园区整体性风险评估和企业岗位风险清单编制,加快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体系;聚焦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三重一高”企业风险管控、使用环节溯源管理、纸单交易企业监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整体安全水平。
三是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是消除群众身边火灾隐患,全面治理火灾高危行业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夯实警消联动执法、消防基础设施前置、社区隐患排查治理“三项机制”,持续抓好大型城市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电动自行车和316处消防不放心点位的专项整治,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
四是扎实做好重大隐患“清零销号”。对国家、省、市2019年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项一项进行梳理,对完成整治任务的,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对正在整治的,督促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对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治要求完成整治的,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从严实施奖惩,并督促加快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企事业单位。一是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寒冷、干燥,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等措施,加强巡检,保证各项防护措施执行到位,确保安全以保障寒冷冬季的安全生产。二是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三是随着气温下降,露天矿山及野外施工作业遇大雾、雾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时,要停止作业,避免冒险作业。
(三)社会公众。一是冬季寒冷,广大民众需根据天气变化适时添衣保暖,预防感冒和心脑血管疾病。二是室内取暖用户要注意通风换气,以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三是冬季气候干燥,更要注意用火、用电和用气安全,小心使用炉子、液化石油气灶等各种明火以及电暖设备等家用电器,增强防火意识并做好防范工作。四是当前已进入雾和霾天气多发季节,需防范因能见度降低、空气污染物增多,对道路交通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大雾与冰雪路面行车要控制好车速,禁止高速行车,避免紧急转向和紧急刹车,不准急加、急收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