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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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来自36safety00:0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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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队的阮晶晶。

今天的内容“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这句话来自于2019年3月1日生效的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3.2.1条第2款的要求。

在规范3.2.1条条文解释中是这么写的:

蓄光型标志牌是利用储能物质吸收环境照度发光的产品,表面亮度较低,且亮度的衰减较快。一般很难保证设置场所的日常照度始终达到蓄光型标志牌储能所需的照度条件,从而很容易导致在火灾条件下其标志的亮度根本无法引起疏散人员的视觉反映,无法有效发挥其疏散指示导引的作用,因此不能采用蓄光型标志牌替代标志灯

  我在网上找了一些蓄光型指示标志的图片,放在文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