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瓶储存量及安全距离

一.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已废止,仍可参考)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由火灾危险性推算):

1.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2.  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³(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解析:建规第三章没有对气瓶数量的要求,而是在建规条文说明中,提出过“可不按物质危险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乙炔为甲类第二项,与房间的比为1L/m³,总量为25m³。一般溶解乙炔是40L瓶装,标况大约是6m³,这样算是4瓶。有一些地方标准中规定是不超过5瓶。如果超过这个量要设置专用气瓶仓库。乙炔仓库为甲类,应为单层独立建造,耐火等级应为一级,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超过750m³,每个防火最大允许面积不超过250m³,应用耐火极限不小于4h的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仓库应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参照建规第三章。仓库内应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正常通风和事故通风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类别为IIC类,采用不发火花地面,并设置防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照明开关设置在仓库外。


三. 根据AQT7009《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4.2.27.4.3,


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是,必须设置二级气瓶库。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标准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4.6 


1.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5瓶);
2.  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3.  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M³(相当于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五.由于《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已经作废了,本着从严管理的原则,所以目前比较认可的是:如果你们公司没有修建气瓶库,那么使用乙炔的现场存储量不要超过5瓶


六、气瓶的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应分开存放,并设置防倾倒措施。可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不允许同库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