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 录
  • 注 册
  • 进入TMS
  •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产品及服务
  • 解决方案
  • 知识库
  • 风险地图
  • 联系我们
  • SaaS
  • 首页
  • 知识库
  • HSSE课堂

336-100-21和336-100-17均包含“使用铬酸进行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 点击:1327
  • 时间 2022-07-09 03:27: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是按照产生源和物质组成混合分类,分类体系不统一。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将其归在HW17项下,实行产生源归类。但考虑到此类废物产生源较多,为避免短期内出现大量因废物代码变化导致的废物转移处置不畅的问题,故作特殊过渡处理,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HW21中仍保留了该类废物。

因此,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实施后,该类废物在管理过程归为两类皆可,具有336-100-21和336-100-17类利用处置资质的设施均可处理该类废物。


上一条: 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下一条: 废弃铅酸蓄电池中的酸液按照废酸还是含铅废物管理?

知识库

  • 事故案例
  • HSSE课堂
  • 行业资讯
  • 法律法规
  • 风险保障及预警
  • 应急管理
  • 法律案例
  • HSSE英文版

知识库搜索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系统
化学品鉴定证书真伪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国家质检总局发证查询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查询
美国化工过程安全中心CCPS
美国化学品安全与危害调查委员会(CSB)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
国际劳工组织(ILO)
中国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中国危险化学品协会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HSE)
中国应急管理部发证查询
中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应急管理部
安厦系统科技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ISA HSSE System&Risk Management Solutions
  • 联系方式:028-87557505
  • 邮箱:sales@isa-hsse.com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顺路157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20层
© 2019 安厦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 蜀ICP备19028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