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封的设置》HG/T 20570.16-1995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
6.2.2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盘时,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
6.2.2条文解释: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甲、乙液体物料,如苯乙烯、加氢原料、丙烯腈等易聚合、易氧化或有毒的液体物料,选用固定顶储罐或卧式储罐加氮封储存也是可行的;
6.2.4A条款: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保护。
6.2.4条文解释: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储存甲类液体时,为了防止油气大量挥发和改善储罐的安全状况,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其措施主要包括固定式冷却水喷淋(雾)系统、气体放空或气体冷凝固流、加氮封或涂刷合格的隔热涂料等。
3.《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
5.1.5条文解释:1)对于会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气的反应罐、贮罐、过滤器等设备,为避免与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采用氮封系统保护,并以正压输送方式输送到废气总管。6.2.2条文解释,对于单罐容积小于100m3或易氧化、易聚合等有特殊要求的甲 B、乙 A类液体物料储存,可选用固定顶罐加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6.1.2及其条文解释规定,当选用内浮顶储罐、固定顶储罐储存沸点低于45℃或在37.8℃时的饱和蒸气压大于88kPa的甲B类液体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当采用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0m3的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或容量不大于100m3的卧式储罐储存沸点不低于45℃或在37.8℃时的饱和蒸气压不大于88kPa的甲B、乙A类液体化工品和轻石脑油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储存Ⅰ、Ⅱ级毒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应设置氮封保护系统。有些甲B、乙A类液体化工品有防聚合等特殊储存需要,不适宜采用内浮顶储罐,可选用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和容量小于或等于50m3的卧式储罐,但应采取氮封等安全保护措施,典型的易自聚不稳定的丁二烯、苯乙烯储罐,应设置氮封系统,防止空气进入储罐。5.《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14)
从上面几个规范来看,对各种储罐储存何种物料、蒸汽压力、温度情况下设置氮封有了明确的要求,甚至氮封操作压力也有具体数据。但是没有找到对氮气浓度要求的具体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