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有什么消防责任,如何干好消防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3)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4)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5)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6)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1)、(4)-(7)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2、村居(社区)的消防工作责任

消防法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抓好的重点场所

(1)住宅。住宅是火灾亡人最多的地方,全国火灾统计中,每年住宅火灾的起数大概占总数的40%,亡人大概占80%,防范住宅火灾发生、减少住宅火灾亡人,这显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经营性自建房。在乡镇街道和村居这一区域,有大量的自建房,其中又因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很多自建房改为经营性质,其火灾越来越多,特别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通天楼、沿街店等大量出现,火灾亡人也在增多。

(3)工业园区、旅游园区等。乡镇街道的工业化、旅游化发展,一些小规模的园区迅速得到发展,厂房、景区建了不少,但配套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没有跟上,容易出现仓库、厂房、旅游类火灾。

(4)农业、渔业、林业、养殖业等场所。各类农作物、森林、渔船、养殖场遍布城乡,一旦起火,损失较大。

(5)教育、办公和服务场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以及办公机构,也有发生火灾甚至是大火的风险。

4、怎么才能干好消防工作呢?

(1)明确消防目标。以不发生亡人火灾、减少伤人火灾和较大损失火灾为目标,把消防安全关注点放在人员生命安全上。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建立消防工作站、消防所等类型的消防组织,落实编制人员,明确消防责任。

(3)抓住重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抓住上述五类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抽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除。

(4)投入经费,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灭火力量。乡镇街道,特别是乡镇离城市消防队较远,一旦起火,消防队要花较多的时间才能到达,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因此有必要建设乡镇、村居一级的消防队,使用兼职人员、简易消防车辆器材,尽早展开灭火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很多火灾之所以亡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当事人消防知识欠缺、消防技能不足,稍加培训,就能避免这些,因此消防培训应该作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一个重要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