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厂房专用配电室(10kv)可以和厂房隔两米吗?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3.3.8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

2.非该甲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变、配电站应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4.1的25m的防火间距。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