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事故水池火灾类别按丙类设计,事故状态下应按甲类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措施有哪些?

1)建设设计措施:《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19)

6.6.3应急事故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容积应根据事故物料泄漏量、消防废水量、进人应急事故水池的降雨量等因素确定:
2宜采取地下式:
3 应采取防渗、防腐、防洪、抗震等措施:
4事故废水中含有甲类、乙类、丙类物质时,火灾类别按丙类设计,事故状态下应按甲类运行管理:
5当事故期间事故废水必须转输时,转输泵及其备用泵的电源应按一级负荷确定: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时,应设双动力源。备用泵配置应与消防供水泵相一致。
2)运行管理措施:事故应急池在满足容积的前提下,某些特殊行业建设时还需考虑其他方面的要求。

例如石化行业,事故应急池建设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渗、防腐、防冻等措施;池内设置必要抽水设施(电气按防爆标准选用),并与污水管线连接;事故应急池需建设必要的导液管(沟),使得事故废水能顺利流入应急池内,应急池位置及导液沟距离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等;

事故应急池一般宜采取地下式,以利于收集废水防止漫流,而对于容积较大的事故应急池也可采用半地下式或地上式,但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的电源需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当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时,供电系统仍保证连续供电,即双电源供电),确保事故废水能全部泵入事故应急池。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