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要分隔为小于500m3的原因是什么?

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4.3.6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即储水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原因: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格,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同时,需注意的是分格和分座是以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判定,不是消防水池总容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