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哪几个等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共分为10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具体分级原则是: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其中,各级具体条款可查询:《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了解了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评定标准,那么生活自理障碍又是如何划分的呢? 注意!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 根据这五项的自理程度,可以将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均需护理的情形。 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的情形。 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