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各国GHS版本不一的挑战?

GHS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全球调和制度,简称GHS全球调和制度,是连接危害性化学品分类与沟通的全球框架。

 

GHS全球调和制度并非全球各国一致采用

 

当各国掌握了在国内制造或是国外输入化学品的相同和正确的资讯,就能建立控制化学品暴露、保护人们健康及环境的基本管理架构。以全球贸易的角度而言,能够有国际共通的准则是相当重要的,可确保使用、运输、标示和处置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十分广泛。因此,联合国通过国际授权协定的GHS制度,期盼能达成以下目的:

  • 提供一种国际了解的危害通识制度,提高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

  • 为尚未制定危害通识制度的国家提供一个公认的架构

  • 减少测试和评估化学品的必要性

  • 对国际上已有适当评估及确认危害之化学品,促进其国际贸易

 

因此,全球主要经济体大国近年来皆陆续依循GHS制度的建议原则,制定颁布国内施行的法令规范,以期弭平化学品跨国贸易上的障碍。但是,仍有些国家目前尚未采用GHS制度,有些国家仍在研拟法规的阶段,有些国家选择非强制的自愿性实施。

 

 

GHS不是法规  不是国际标准  而是联合国协定

 

关于GHS制度的目标,相信在全球这些年来的持续宣导推广,及国内法令标准的应对制订及实施后,大家都已经有基本的了解。但,你真的熟悉GHS制度吗?

 

GHS不是一套国际标准,不是法令规范,不是行业常规,而是一个联合国协定。对于有共识采用GHS制度的国家、组织团体、或其他受影响的机构,提供一个全球一致的化学品危害分类标准,以及化学品标示与危害通识要项。各国可遵循GHS的建议原则,在其国内制定化学品的法令规范、国家标准或相关管制规定,予以参照实施,才有法定的约束力,逐步达到全球调和的目标。

 

自2003年联合国首次出版GHS紫皮书后,面临化学品种类繁多、混合物复杂、数量持续攀升的诸多管理难题,以及创新分析技术、实验数据验证、健康影响研究、意外事故案例等更多相关资讯的出现与累积,联合国持续以每两年更新颁布新一版紫皮书的速度,来应对全球化学品知识的改变及管理挑战。目前,联合国颁布的GHS紫皮书最新一版为Rev.7第七版,于2017年正式公告。但在如此GHS制度的发展及推广下,各国是可以自行决定要采用哪些GHS的危害分类及元件建构(Building Blocks),作为国内法规颁订及实施的具体要求内容,以下列表说明各国家地区立法采用的GHS紫皮书版本不一。

 

本表内容提供参考,可另行查阅各国法规及标准之最新动态

 

由于各国当时订定国内法规时参照的GHS版本不一 (参阅 美国与加拿大GHS相异之处),整体分类原则都是相同的,但有些国家可能并未采用少数的GHS危害分类及级别,或是自行增订危害分类及级别,所以各国针对化学品进行危害分类时的元件建构也略有不同。正因如此,您可能见过有些化学品的安全资料表,为符合不同国家法规要求时,其危害分类及级别可能略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