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火灾扑救安全指导原则(一)
一、长公路隧道是一条因应地形而设计之特殊空间地形而设计之特殊空间,是密闭化、地下化等特性,在公路交通管理及各项救灾工作与一般道路不同。当长公路隧道内因各种事故导致发生火灾时,因其特殊之环境特性,使得现场火势的高温超过摄氏1000度,造成部分隧道结构体及设备毁损,并阻碍初期的救灾执行,更可能发展成重大灾害之危险性。
长公路隧道为提供大众使用的公路,是属于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最容易引起严重伤亡。由于国内经济发展快速成长,国民的生活水平提升,民众对于「行」的便捷有其迫切需求,公路运输系统拓建仍为时势所需,政府为因应需求之下,而有了全岛高(快)速公路网之建设。且由于台湾地区面积多山,约74%属山岳地形,海拔超过3000公尺的山峰,总计有130余座之多,因此高(快)速公路网的辟建,将无法避免穿越山区而以隧道之型态出现。为因应此特殊形态之灾害抢救及让救灾人员更了解抢救应注意事项,特订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无法涵盖之特殊情况(非正常环境)下,现场人员应发挥其专业判断,综整人、事、时、地、物之整体情况,作最适时适切之处置。
二、灾害特性:
长隧道发生火灾意外事故时,有别于开放性路面的各种不利救灾之危害境况:
(一)联络困难
用路人如何利用紧急电话迅速与救灾人员取得联系之机制或强化隧道内无线电或行动电话使用机能之通讯设施为今后长公路隧道之重要课题。
(二)状况不明
事故发生初期虽可藉侦测设备取得初步讯息,但随时间发展,部分侦测设备可能遭受损坏或造成功能丧失,以致外界救人员无法完整掌握现场灾情发展。
(三)救援急迫性
长公路隧道发生重大事故除造成交通阻塞外,亦会导致隧道内部废气量激增及温度升高等情形,而造成车辆内驾驶人或乘客身体之伤害,进而引发二次灾害,故隧道事故救援具有急迫性。
(四)进入抢救困难、可及性低
长公路隧道发生事故时,因联外开口有限,救灾人员进入不易,仅能利用预设之导坑或横坑等迂回进入;或者用路人依平日安全倡导停靠道路两侧,让出中间通道供救灾车辆通行。
(五)浓烟大、温度
高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隧道内侧空间狭小,近似密闭空间状态,无法进行自然排烟,因此燃烧所产生的烟雾及热气不易散发而急速瀰漫,有延烧之危险性,且大量浓烟常遮蔽视讯监测设备之视野,以致无法发挥灾情监控功能;另外,因隧道新鲜外气供给受限,致有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有害气体及缺氧可能性。除此之外,火势所产生之高温常造成隧道内部照明设备之破坏导致能见度降低外,更可能进而导致隧道本体结构之烧毁崩塌,增加人员避难逃生之困难性。
(六)疏散及避难困难
隧道内部横断面及道路矮窄狭小,发生火灾时因上游车辆前后紧连,导致人员、车辆疏散困难。隧道内虽设置有车行联络隧道,但根据过去发生的火灾经验来看,要疏散火点后方的车辆几不可能。且车辆皆有油箱,因此火势在车辆间蔓延将非常迅速,以致救灾不易。
(七)救灾不易
火灾时隧道内高温及热气浓烟充塞,逃生及灭火活动受到阻碍且救灾人员因缺乏顺畅的救灾道路,以致难以接近火点扑救,尤其当火势系发生于长隧道中心一带区域时,即使从隧道口或利用避难联络隧道进攻火灾现场亦将长达数百公尺或更远距离,加上缺乏照明设备、在高温、浓烟、热气、缺氧之恶劣状况下,抢救更显困难。
三、灾害历史案例:
(一)发生时间:101年5月7日
(二)发生地点:雪山隧道南下○公里处
(三)现场概况:坪林行控中心通报,于雪山隧道南下○公里处有车辆火灾状况发生,并通报雪山隧道内约19至23公里处有车辆停靠两侧路旁,消防局出动65名消防人员、各式消防车23辆前往救灾。辖区雪山及坪林分队到达隧道口发现烟层已下降至隧道约1/3高度,立即迅速抵达现场,第一时间并未发现车上有受困人员,消防人员沿车道中线部署水线灭火并架设光纤照明索提供火场照明,火势于抵达现场后历经8分钟抢救完全熄灭,再次搜索后发现大客车底下有2具罹难大体。灾害最后造成2部车辆全毁,2名民众(1男1女)死亡。
(四)人员伤亡情形:民众2人死亡、31人受伤
(五)案例检讨:
1、建立复式通讯机制:
起火车辆扩大延烧时,适将隧道本体所配置之无线电漏波电缆烧断,使隧道内救灾通讯指挥中断,救灾人员需使用行动电话联络,降低救灾指挥及通讯效能,建议业务单位购置无线电通讯辅助设备,提供救灾单位使用并整合各救援单位无线电通讯频道。
2、导入专业训练学者、专家:
雪山隧道为台湾第一、亚洲第二、世界第五之长公路隧道,隧道救灾需求较为特殊,包含专门设计之救灾消防车、排烟车及空气呼吸器等专业装备与救灾知识。建请业务单位聘请专业长公路隧道学者、专家定期授课,汲取国内外长公路隧道救灾新知,以提高抢救效能。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了解空间特性及设施设备
每个长公路隧道都有不同之空间特性及设施设备,消防机关平时应与辖区内公路隧道管理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通讯整合机制定期测试以保持畅通,并详阅该隧道防救灾应变计划、消防安全设备配置图、配合演习训练,以了解其内部结构、救援应变标准作业程序及救援动线规划情形,争取救援时效并发挥最大战力。
(二)善用隧道内设施设备
隧道火灾抢救应善用隧道内设施设备,消防人员车辆装备所能进行的抢救作为实属有限。
(三)抢救人员之要件
进入隧道抢救之人员应系了解该隧道空间状况且曾参与抢救演练之人员,否则不宜贸然进入抢救。
(四)双向部署、单向抢救;顺向排烟、顺向抢救
双向部署、单向抢救:消防指挥人员应考量隧道内部排烟情形指定救灾人员进入方向,掌握「顺向排烟、顺向抢救」原则,避免两侧射水而产生互撞,并要求下风处(排烟区)之单位避免进入隧道内。
(五)选择救灾路线
救灾救护指挥中心接获通报,应随时与隧道行控中心确认事故现场状况,请其提供相关情资(进入路径及时机),同时派遣消防人员、车辆前往抢救,并于消防人员车辆赶往隧道途中指导其优先选择隧道行控中心人员建议或防救灾应变计划所规划之救灾路线。
(六)善用横坑及导坑
如隧道为双孔设置且中间有联络隧道,而消防人员欲将车辆驶近事故地点时,可利用对向及车行联络隧道后再下车或通过人行联络道进行救灾,以节省体力延长个人作战时间;另当隧道设有导坑时,亦可善加利用以增加救援管道。
(七)进驻行控中心及成立火场指挥中心
当隧道内有重大灾情发生时,消防机关除可派员进驻行控中心及隧道外侧指挥中心外,亦得视需要在对向隧道或车(人)行联络隧道设置前进指挥所以掌握现场状况,并应做好防止火烟侵袭之措施,以确保环境安全。
(八)安全官工作
安全官须掌控所有救灾人员安全情形、灾害特性及特殊状况,将相关救灾信息定时回报指挥官。
(九)启动内部防救灾设备
消防人员抵达隧道时,应先从洞口前方观察隧道内火烟流窜情形以研判后续救援方式,并得要求管理单位人员陪同进入协助启动内部防救灾设备,以期安全迅速抵达事故现场。
(十)穿着完整个人防护装备(含空气呼吸器)
消防人员(含驾驶)皆需穿着消防衣帽鞋并配戴空气呼吸器,必要时携带氧气、一氧化碳及可燃性气体侦测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隧道救灾,并随时检视自身空气瓶量具有能及时返回安全处所之存量;若须长时间救灾考量,可搭配循环式(长效型)空气呼吸器延长使用时间。另消防指挥人员亦应成立人员装备管制站,以掌握进入隧道人数与空气瓶使用情形,俾实时提供协助。
(十一)行控中心确认后进入
消防车辆、人员如需进入隧道时,应先请行控中心利用CCTV、隧道管理单位在隧道内执勤人员或其他监控设备研判现场环境条件,经行控中心认可方可进入,以确保救灾人员、车辆之安全。
(十二)确认排烟方向
先确认行控中心通风及排烟运转情形及方向,再依战术进入部署。
(十三)进入逆向隧道之安全确认
进入逆向隧道部署车辆,应确认对向端已管制及剩余车流均已疏导完毕。
(十四)注意行车安全及车道保留充分空间
消防车辆进入隧道时,应保持警示灯、大灯及雾灯常开状况,并维持适当行车速率及安全距离,以避免驾驶人员视线因浓烟阻碍而发生追撞;另消防车辆停放于隧道内亦应为车道保留充分空间,避免停满救灾车辆,以利进行抢救,并确保人员紧急撤退之通路。
(十五)单侧车道部署
车辆部署在单侧车道,另车道供连络、补给运输及紧急撤离使用。
(十六)预划脱离路线
进入隧道或导坑车辆人员,均应预划第一时间能迅速脱离之路线。
(十七)善用消防栓箱与紧急电话
对于隧道内既有消防栓箱与紧急电话应善加利用,以提升整体救援成效。
(十八)水线交互掩护及隧道排烟
消防人员执行灭火排烟工作时应布2线水线分别以直线及喷雾射水相互掩护前进,如有需要,配合行控中心排烟方向辅助排烟,并随时注意周遭隧道结构是否有崩塌(含混凝土爆裂及掉落)、路面柏油软(熔)化及闪燃(flashover)等危险现象发生。
(十九)水线部署要领
长距离部署水线,主线先部署出水再处理分线出水。水线出水前应先预留15公尺以上之水带。
(二十)携带灭火器
为防止可能发生油类外漏回火现象,除水线防护外,宜携带灭火器。
(二十一)加强照明
隧道因属纵深极长之密闭空间,消防机关应善用各式照明装备器材以提供现场必要之照明,并从救灾动线入口沿线铺设照明绳索以指引救灾人员撤退方向。
(二十二)保持安全门关闭
部署或引导逃生经过安全门均应随即关闭,避免浓烟、温度窜流。
(二十三)编组轮替
消防人员执行隧道救灾工作应事先编组并轮番更替进入,避免因工作时间过长致体力耗损过量而发生危险。
五、结语:
当长公路隧道发生重大事故时,虽发生初期可藉由侦测设备取得隧道内讯息,但随时间发展,部分侦测设备可能遭受损坏或造成功能丧失,以致外界救援人员无法完整掌握现场灾情发展。且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隧道内近似密闭空间状态,此时隧道内充满高温及热气浓烟,逃生及灭火行动受到阻碍,且救灾人员因缺乏多方位救援路线,以致难以接近火点扑救,加上照明及监视设备无法发挥功效,在高温、浓烟、热气、缺氧之恶劣状况下,抢救将更显困难,因此除了平时的体能锻鍊及抢救演练外,重点在于了解个别长公路隧道的空间特性及设施设备等,然后才能决定抢救部署及救灾动线等消防战术之运用,且进入隧道抢救之人员应系了解该隧道空间状况且曾参与抢救演练之人员,否则贸然进入抢救可能有安全之疑虑,而本安全指导原则是订定一般性通用性之指导原则,但是长公路隧道均不尽相同,这个特殊性仍应视现场状况而有所应变,望此安全指导原则有助提增救灾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