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2025年9月8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目录(涉及消防的53项处罚)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2. 公众聚集场所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3.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4.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7.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10.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1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12.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
1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1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15.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16.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8.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19.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20.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2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22.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2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2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2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26.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2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2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的2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30.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3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3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3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35.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38.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39.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的40.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的42.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43.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44.注册消防工程师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45.注册消防工程师超出本人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46.注册消防工程师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47.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48.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49.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50.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51.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52.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53.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