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前言


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发布《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管规)》征求意见稿。

图片.png

众多变化初探



1.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以现有的《工业管规》、《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等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进行合并和理顺逻辑关系,统一并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工业管道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特别是适用范围中最高工作压力扩展至70MPa,明确了工业管道分级时介质/混合介质毒性、可燃性和腐蚀性的定义。


2.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要求,调整各环节有关的行政许可规定;


3.按照工业管道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先后顺序,分章节进行描述,各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


4.增加“监督检验”一章,明确制造监督检验范围,解决类似“流量计”等压力管道主要承压部件或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的监督检验问题;明确安装监督检验的范围,纳入《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涉及工业管道的内容;合理调整必要的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


5.解决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关产品标准的协调问题,有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检验等具体技术要求,将尽可能直接引用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再对技术细节等内容进行重复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明确了GC1级和GCD级管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7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570℃)的管道材料等级表、管道应力分析计算书、设备布置图和管道布置图应当有设计、校核、审核、审定四级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