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箱新规范4月实施
《消火栓箱》 GB/T 14561-2019
已于2020-04-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14561-2003《消火栓箱》。
与GB/T14561-2003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1. 修改了消火栓箱的基本参数及箱内配置消防器材(见表1,2003年版的表1)。
2. 修改了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要求(见第5章,2003年版的第5章)。 3. 修改了电器设备的要求(见5.9.6.1,2003年版的5.7)。 4. 增加了带应急照明设备消火栓箱的要求(见5.9.6.2,2019年版)。 5.9.6.2 应急照明灯 消火栓箱内配置的应急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急照明灯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3s,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b) 应急照明灯在主电电压为187V~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应急照明灯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为132V~187V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不大于187V。 c) 应急照明灯由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不应低于电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d) 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应急照明灯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e) 应急照明灯应设接地端子,且端子标示清晰。 f) 消火栓箱内设有微动开关,箱门开启时应急照明灯应被点亮。 g) 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应具有防水措施。 5. 修改了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 6. 增加了发光标志的要求(见第8章,8.1,2019年版的第8章)。 8.1 消火栓箱箱门正面应以直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中文“消火栓”和英文“FIRE HYDRANT”字样,文字应采用发光材料。中文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不应小于80mm。
全文如下